早上因为社区高音喇叭测核酸报了警,连警察都很吃惊违反了什么法?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防治法》第45条。也投诉了 12345,工作人员同问违反了什么法。其实不是法不存在,而是我们被刻意避免了普法,因为法律是砖治的反面,个体了解的越少,他们可以侵入私人领域的范围越大。
或许也没什么作用,但学习一些法律条文也是勇气构成的一部分。有什么用什么吧,比什么都不做强一点就行。

@weiblue 好像第 45 條(交通運輸噪聲相關)不對應這個狀況。似乎應該是:

> 第六十四条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,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。

@SakuragawaAsaba 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6章第45条:禁止任何单位、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。

跟隨

@weiblue 我引用的來源是 2021年 12 月 24 日通過、2022 年 6 月 5 日開始實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方網站上有公示[1],應該是最新版本,確實和你引用的不一樣。

[1]: mee.gov.cn/ywgz/fgbz/fl/2021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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