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非必要不」本来应该被用在公权上。「应转尽转,应收尽收」本应是「非必要不转,非必要不收」。
「应X尽X」应用在私权上,是「想X尽X」。「非必要不出门,非必要不出国」应该改成「想出尽出」,出门出国并不违法。
@dujiacun 出門出國如果違法,那一定是法律出了問題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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