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兩個笑話。
某天收了一臺手機,因爲放快遞櫃了,所以沒有當面檢查。拆了之後,發現四角磕碰痕跡嚴重,立即聯繫賣家。賣家表示可以退一部分錢,我未置可否,後續又發現玻璃背板有細微磕碰痕跡。這時賣家表示磕碰痕跡不是發貨時就有的,同時發了一張根本拍不出磕碰的圖片作爲證據,並且拒絕我退貨。我堅持退貨,所以最後雙方同意走客服介入流程,我提交證據後就出門了。過了兩個小時,我掏出手機一看,賣家給我連發四五條訊息,還給我打視訊(我就算聽到了也必然不可能接),一下子沒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,仔細一看才知道賣家突然同意退貨,並且在不停地催促我趕緊退貨,說想明天中午前收到趕緊低價轉手。可是親愛的,我不在家喔?兩個小時前你要是馬上同意了,快遞都到中轉點了。
還是同一天,30 塊錢包郵轉手了一個不太喜歡的手機殼,說好了第二天發貨。第二天我睡到中午才醒,沖咖啡的時候看了一眼手機,買家在催我發貨。我告訴他出門時順便發貨。結果過了兩個小時他又催了一次;再過兩個小時再催了一次。我一直覺得他很有時間觀念,適合做鬧鐘。